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危重抢救病种范围有那些?
(一)呼吸系统疾病(7种):呼吸衰竭、肺性脑病、急性肺栓塞、大咯血、张力性气胸、血胸、肺爆震伤。
(二)循环系统疾病(8种):急性心力衰竭、慢性心力衰竭(三、四级)、严重心律失常(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急性心房颤动及反复发作心房颤动、完全性房室传导阻滞、室性心动过速、心房扑动、心室颤动、心脏骤停)、急性心肌梗塞、急性主动脉夹层、高血压危象、高血压脑病、心脏挫伤。
(三)消化系统疾病(3种):急性消化道大出血、肝性脑病、重症急性胰腺炎。
(四)内分泌系统疾病(3种):甲状腺危象、垂体功能减退性危象、肾上腺危象。
(五)代谢疾病(1种):糖尿病酮症酸中毒。
(六)神经系统疾病(5种):脑疝、急性出血性脑血管病、急性大面积脑梗死或脑干梗死、癫痫(大发作、持续状态)、脑挫裂伤。
(七)理化因素所致疾病(2种):急性药物(含农药)中毒(中度及以上)、急性一氧化碳中毒(中度及以上)。
(八)其它疾病(8种):休克、弥漫性血管内凝血、昏迷、脏器破裂、脏器穿孔、脏器梗阻、外伤大出血、骨折。
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危重抢救病种就医管理规定参保职工患上述范围内的危重抢救病种,可就近就医。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就医的,待病情稳定后,应及时转往协议医疗机构诊治。
危重抢救病种属于意外伤害的,由商业保险公司负责认定和报销。
3危重抢救病种认定认定危重抢救病种,应由主管医师填写《石家庄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危重抢救病种认定表》,并于每月10日前凭病历资料、检查化验报告及相关资料、诊断证明等,由用人单位到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病种认定手续。
4危重抢救病种门诊医疗费报销有那些规定?危重抢救病种门诊医疗费的起付线、支付比例按照相应级别住院费支付办法执行。
参保职工诊治危重抢救病种门诊医疗费,先由个人垫付,诊治终结后,由用人单位于每月10日前,凭《石家庄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危重抢救病种认定表》、诊断证明、病历资料、危重抢救医疗费收据及医疗费明细、危重抢救病种接续的住院医疗费收据、出院小结复印件,报同级经办机构审核报销。
参保职工外出期间因诊治危重抢救病种目录所列疾病的医疗费,由用人单位于每月10日前,凭外出证明、《石家庄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危重抢救病种认定表》、出差探亲地门诊或住院病历资料、医疗费明细、医疗费收据,报同级经办机构审核,按规定报销。
5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认定规定参保职工患慢性病,凭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诊断证明、门诊相关资料、住院相关病历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石家庄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病种认定表》,由用人单位到参保地经办机构申请病种认定。县(市)经办机构可组织相关专家,每年认定一或两次,具体申报材料及认定工作由各县(市)经办机构组织实施。市区经办机构每年的3月、8月收集慢性病申报材料,每年的4月、9月组织相关专家认定。各地经办机构在认定慢性病时,根据慢性病标准,严格审核申报材料。认定后发放慢性病病历本,次月起享受慢性病待遇。参保地经办机构根据实际就医情况,进行复核。
6城傎职工慢性病病种认定范围及待遇有那些?(一)未享受公务员补助职工
慢性病病种门诊医疗费的起付线为元,支付比例分别为: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90%;二级医疗机构85%;三级医疗机构80%。
年度支付限额按病种费用水平类别分别确定。费用水平较高的病种为元,具体病种为:1.糖尿病(合并严重并发症);2.慢性肾功能衰竭(未达到透析程度);3.精神障碍;4.系统性红斑狼疮;5.肝硬化;6.帕金森氏病;7.重症肌无力;8.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9.系统性硬化;10.血小板减少性紫癜;11.慢性骨髓炎;12.运动神经元病。
费用水平较低的病种为0元。具体病种为:1.高血压(Ⅲ期高危及以上);2.风心病;3.肺心病;4.慢性阻塞性肺疾病;5.心绞痛;6.心肌梗塞;7.慢性心房颤动;8.各种慢性心力衰竭;9.脑血管病后遗症(有严重功能障碍);10.慢性肝炎;11.慢性肾炎;12.肾病综合征;13.类风湿性关节炎(有严重肢体功能障碍或严重脏器损伤);14.癫痫;15.活动性肺结核;16.股骨头坏死;17.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18.白细胞减少和粒细胞减少症。
患有两种及以上慢性病的,起付线不累加,年度支付限额累加,最高年度支付限额元。
(二)享受公务员补助人员
在职公务员慢性病病种范围如下:
1.慢性阻塞性肺疾病;2.肺心病;3.各种慢性心力衰竭;4.慢性心房颤动;5.风心病;6.高血压;7.心绞痛;8.心肌梗塞;9.心肌病(原发性);10.消化性溃疡;11.慢性肝炎;12.肝硬化;13.慢性肾炎;14.肾病综合征;15.慢性肾衰竭(未达到透析程度);16.白细胞减少和粒细胞减少症;17.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18.血小板减少性紫癜;19.糖尿病;20.甲状腺功能亢进症;21.甲状腺功能减退症;22.库欣综合症(皮质醇增多症);23.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24.原发性慢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25.系统性红斑狼疮;26.系统性硬化病;27.类风湿性关节炎(有严重肢体功能障碍或严重脏器损伤);28.脑血管后遗症;29.多发性硬化;30.帕金森氏病;31.运动神经元病;32.癫痫;33.重症肌无力;34.精神障碍;35.结核;36.股骨头坏死;37.慢性骨髓炎。
起付线和报销比例按照《石家庄市市区公务员医疗补助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
7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结算慢性病门诊医疗费,自付部分由个人与协议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医保基金支付部分由医疗机构记账结算。记账的医疗费,由参保地经办机构与协议医疗机构结算,具体结算办法由参保地经办机构制定。
8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病种范围有那些?(一)需门诊放化疗的恶性肿瘤(含脑瘤);
(二)需门诊治疗的白血病;
(三)需门诊透析的慢性肾衰竭;
(四)需术后门诊抗排异治疗的器官移植;
(五)需门诊治疗的血友病;
(六)需门诊治疗的再生障碍性贫血;
(七)需门诊治疗的重性精神病(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
9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病种认定有那些规定?参保职工患上述特殊病需认定病种的,由用人单位于每月10日前统一向同级经办机构申报。申报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1.病历资料:特殊病住院病历资料复印件,如果无住院病历,经核实后提供门诊资料;2.具备相应资质的二级及以上级别医疗机构开具的诊断证明,同时需医疗机构医保科加盖医保专用章;3.《石家庄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病种认定表》;4.一寸免冠彩色照片;5.身份证复印件。
经办机构应根据特种病标准,在15个工作日内给予认定;对不符合标准的,不予认定。认定后发放《石家庄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病种就医证》(以下简称《就医证》)。认定患特殊病后,自认定之月起享受待遇。
10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就医管理有那些规定?(一)特殊病就医实行定点诊治
认定特殊病后,应在参保地经办机构规定的协议医疗机构范围内选择一家,作为本人定点医疗机构,一定一年不变。规定的协议医疗机构为:
1.器官移植为具备资质的二级及以上协议医疗机构;也可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检查后,到参保地经办机构指定的协议零售药店购药;
2.慢性肾衰竭为具备透析条件的协议医疗机构;
3.恶性肿瘤为二级及以上有肿瘤科的协议医疗机构或经办机构指定的有肿瘤科的一级协议医疗机构;
4.白血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为具有血液科的二级及以上协议医疗机构;
5.重性精神病为精神病专科协议医疗机构或具有精神病科的二级及以上协议医疗机构。
(二)认定特殊病的职工应持《就医证》、社会保障卡到本人定点医疗机构诊治。
(三)协议医疗机构应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严格执行医保基金支付特殊病费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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