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高压氧治疗在临床上较广泛应用已有近50年的历史,但是人们对适应症的认识仍不一致,因此各国医学会所制定的适应症也不一致,我国年高压氧医学会推荐的适应症为61种,美国为23种,日本为25种,原苏联为63种。(本文根据“中华医学会高压氧医学分会”再次修订推荐的适应证、急症适应症、非急症适应症、禁忌症及卫计委年《高压氧临床应用技术规范》整理)。
1、急症适应证
(1)急性CO中毒及其他有害气体中毒。
(2)气体坏疽、破伤风及其他厌氧菌感染。
(3)减压病。
(4)各种原因引起心肺复苏后急性脑功能障碍。
(5)气体栓塞症。
(6)休克的辅助治疗。
(7)脑水肿。
(8)肺水肿(除心源性肺水肿)。
(9)挤压综合征。
(10)断肢(指、趾)再植及皮肤移植术后血运障碍。
(11)药物及化学中毒。
(12)急性缺血缺氧性脑病。
2、非急症适应证
(1)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2)突发性耳聋。
(3)缺血性脑血管病(脑动脉硬化症、脑血栓、脑梗死、椎—基底动脉供血不足)。
(4)颅脑损伤(脑挫裂伤、血肿清除术后、脑震荡、脑干损伤)。
(5)脑出血恢复期、支气管哮喘及喘息性支气管炎。
(6)骨折及愈合不良。
(7)中心性浆液性视网膜脉络膜炎。(8)植物状态。
(9)高原适应不全症。(10)周围神经损伤。(11)颅内良性肿瘤术后。
(12)牙周病(炎)。(13)病毒性脑炎。
(14)面神经炎(贝尔麻痹)。(15)骨髓炎;癫痫(非原发性)。
(16)无菌性骨坏死。(17)脑瘫。
(18)胎儿宫内发育迟缓。(19)糖尿病及糖尿病足。
(20)冠心病(心绞痛、心肌梗死等)。
(21)快速性心律失常(房颤、期前收缩、心动过速)。(22)心肌炎。
(23)周围血管疾病(脉管炎、雷诺病、深静脉血栓形成等)。
(24)眩晕综合征(梅尼埃病等)。
(25)慢性皮肤溃疡(动脉供血障碍、静脉血栓、褥疮)。
(26)脊髓损伤。(27)消化性溃疡。(28)溃疡性结肠炎。
(29)传染性肝炎(使用传染病专用舱)。(30)烧(烫)伤。(31)冻伤。(32)植皮术后。(33)整形术后。(34)运动性损伤。
(35)放射性损伤(骨坏死、软组织损伤、膀胱炎、直肠炎)。
(36)恶性肿瘤(与放疗和化疗并用)。(37)视神经损伤。
(38)疲劳综合征。
(39)血管神经性头痛。
(40)脓疱疮。(41)银屑病。(42)玫瑰糠疹。
(43)多发性硬化。(44)急性炎症性多发性神经根炎。(45)复发性口腔溃疡。(46)麻痹性肠梗阻。(47)支气管哮喘
3、高压氧治疗禁忌证
(1)绝对禁忌证:未经处理的张力性气胸。
(2)相对禁忌证包括:
①有脑室直接外引流;
②颅底骨折伴脑脊液漏;
③出生体重g的早产儿和低体重儿;
④严重上呼吸道感染;
⑤血压过高(收缩压mmHg,舒张压mmHg);
⑥慢性阻塞性肺疾患伴CO2储留者;
⑦妊娠;
⑧幽闭恐惧症。
附:并发症:1.气压伤2.个体差异造成的氧过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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