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癌的诊断有两个层次,即病理诊断和临床诊断。病理诊断是指通过外科手术或穿刺活检获得病灶的组织标本,经特殊处理后,在显微镜下进行组织学和/或细胞学诊断。病理是肝癌诊断的金标准,好比捉贼见赃,是犯罪的直接证据。但是,穿刺活检(获取病理的方法)是一种有创手段,有出血、气胸、针道转移等风险。并不是每一位患者都需要/适合穿刺活检。临床诊断好比破案,根据证据进行推理,从而做出诊断。一般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举证,即慢性肝病背景、影像学表现、血清甲胎蛋白水平。年卫生部颁布的《原发性肝癌诊疗规范》要求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中的(1)+(2)a或者(1)+(2)b+(3)时,可以确立肝细胞癌的临床诊断。(1)具有肝硬化以及HBV和/或HCV感染的证据。(2)典型的HCC影像学特征:同期多排CT扫描和/或动态对比增强MRI检查显示肝脏占位在动脉期快速不均质血管强化而静脉期或延迟期快速洗脱。a:如病灶直径≥2cm,CT和MRI两项影像学检查中有一项即可;b:如病灶直径为1~2cm,则需要CT和MRI两项,以加强诊断的特异性。(3)血清甲胎蛋白≥μg/L持续1个月或≥μg/L持续2个月,并能排除其他原因引起的甲胎蛋白升高,包括妊娠、生殖系胚胎源性肿瘤、活动性肝病及继发性肝癌等。甲胎蛋白(α-fetoprotein,AFP)主要来自胚胎的肝细胞,在妊娠30周达最高峰,以后逐渐下降,出生时为高峰期的1%左右,周岁时接近成人水平(低于30μg/L)。早在年人们已经对AFP进行过研究,直到s年代才发现肝癌患者血清AFP较正常人高。而AFP作为肝癌诊断的标志物是在70年代确立。年,汤钊猷院士在江苏启东调研时,发现无肝癌临床症状、但血液中甲胎蛋白阳性者,一年内死亡率竟高达80%。他敏锐的意识到,AFP很可能是诊断肝癌的标志物。后来,他顶着风险,说服一名吃得下饭、干得动活,但AFP呈阳性的“壮汉”开刀。结果不出所料,这位“壮汉”已经患了肝癌,肝脏上长了一个枣子大的肿瘤。当时影像学还很不发达,汤钊猷的发现极大的提高了肝癌的诊断水平。医学上,任何一项检验都不可能是百分之百正确的,都有把没有患病的人误判为患者的可能,也有把实际患病的人漏掉的可能。因此,引入敏感度(sensitivity)、特异度(specificity)两个概念来衡量检验的效能。所谓特异度,指的是将实际无病的人正确地判定为真阴性的比例;所谓灵敏度,指的是将实际有病的人正确地判定为真阳性的比例。我国有报道,以AFP25ng/ml作为异常升高标准,其诊断肝癌的灵敏度为78%,特异度仅为43%。西方国家的数据更低,灵敏度在25%~65%之间(NEJM综述),这与中西方国家肝癌的病因构成不同有关(参考15章)。总体上,在我国,30%~40%的原发性肝癌患者一生中AFP都不升高,而20%~50%的慢性肝炎和肝硬化患者会有不同程度的AFP升高。第(3)条中,要求AFP持续升高一两个月是为了降低把良性肝病误判为肝癌的概率。但这是当年的无奈之举,在影像医学高度发达的今天,不可能让AFP升高的患者等待一两个月后再复查AFP,岂不是贻误治疗时机。实际上,肝癌的诊断主要依靠影像学,特别是4期多排CT(4期指的是平扫期、动脉期、静脉期、延迟期)和动态增强磁共振,极大的提高了肝癌诊断的准确性。一般来说,具备典型影像学特征即可诊断肝癌,结合肝硬化的背景,误判的概率几乎为零。所谓典型影像学特征,指的是动脉期增强和延迟期廓清,这与肝癌主要由肝动脉供血的病理基础相关。对于不具典型影像特征或CT和MRI检查所见不一致的病灶,或者在没有肝硬化背景下检出的病灶,应当考虑影像引导的穿刺活检。如果活检结果是阳性,可以百分之百诊断肝癌。如果活检结果是阴性,却并不能排除肝癌,因为穿刺活检实质上是抽样调查,有时局部并不能反应整体。对于这些病灶,只能间隔3~6个月再次影像学检查,直至病灶消失、长大或显示可诊断肝癌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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